8.5 生產和服務提供
8.5.1 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 參見 ISO 9001:2015 要求
注__合適的基礎設施包括確保產品合規性所需的適當製造設備。監測和 測量資源包括確保有效控制製造所需的適當監控和測量設備 過程。
8.5.1.1 控制計劃
組織應在系統、子系統、 相關製造場所和所有供應產品的組件和/或材料水平, 包括那些用於生產散裝材料和零件的工藝。家庭控制計劃是 可接受的散裝材料和使用通用製造工藝的類似零件。
組織應有一個預啟動和生產的控制計劃,顯示聯繫和 包含來自設計風險分析(如果由客戶提供)、工藝流程的信息 圖表和製造過程風險分析輸出(如 FMEA)。
如果顧客要求,組織應提供測量和符合性數據 在發射前或生產控制計劃執行期間收集。該組織應 在控制計劃中包括:
a) 用於製造過程控制的控制,包括驗證工作設置;
b) 首件/末件驗證,如適用;
c) 對特殊特性實施控制的監控方法(見附錄 A)規定 由顧客和組織共同參與;
d) 客戶要求的信息,如果有的話;
e) 規定的反應計劃(見附錄 A);當檢測到不合格品時,流程 變得統計上不穩定或沒有統計能力。
組織應審查控制計劃,並按要求更新以下任何一項:
f) 組織確定已將不合格產品運送給顧客;
g
) 當發生任何影響產品、製造過程、測量、物流的變化時, 供應來源、產量變化或風險分析 (FMEA)(見附錄 A);
h)在
客戶投訴並實施相關糾正措施後,當 適用的;
i
) 基於風險分析的設定頻率。 如果顧客要求,組織應在評審或修改後獲得顧客批准 的控制計劃。
8.5.1.2 標準化工作——操作員說明和視覺標準 組織應確保標準化的工作文件是:
a) 與負責執行的員工進行溝通並得到他們的理解 工作;
b) 易讀;
c) 以負責跟進的人員理解的語言呈現;
d) 可在指定的工作區域使用。 標準化工作文件還應包括操作員安全規則。
8.5.1.3 驗證作業設置 組織應:
a) 在執行時驗證作業設置,例如作業的初始運行、材料轉換或作業 需要新設置的更改;
b) 維護設置人員的文件化信息;
c) 使用統計驗證方法(如適用);
d) 執行首件/末件驗證(如適用); 在適當的情況下,首件 應保留以與最後的零件進行比較; 在適當的情況下,最後的零件 應保留以在後續運行中與首件進行比較;
e) 保留設置和首件/末件後的過程和產品批准記錄 驗證。
8.5.1.4 關機後驗證
組織應定義並實施必要的措施,以確保產品符合 計劃內或計劃外停產期後的要求。
8.5.1.5 全面生產性維護
組織應制定、實施和保持形成文件的全面生產性維護 系統。
該系統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
) 識別生產符合要求的產品所必需的工藝設備量能(Volume)
b) 設備的備件的可用性;
c) 為機器、設備和設施維護提供資源;
d) 設備、工具和量具的包裝和保存;
e) 適用的顧客特定要求;
f) 記錄的維護目標,例如:OEE(整體設備效率), MTBF(平均故障間隔時間)和 MTTR(平均修復時間)和預防性 維護合規性指標。 維護目標的執行應形成一個 管理評審的輸入(見 ISO 9001,第 9.3 節);
g) 定期審查維護計劃和目標,並製定書面行動計劃以解決 未實現目標的糾正措施;
h) 使用預防性維護方法;
i) 使用預測性維護方法,如適用;
8.5.1.6 生產工裝和製造、試驗、檢驗工裝和設備的管理
組織應為工具和量具的設計、製造和驗證提供資源 生產和服務材料以及散裝材料的活動(如適用)。 組織應建立並實施生產工裝管理體系,無論是否 歸組織或客戶所有,包括:
a) 維護和維修設施和人員;
b) 儲存和回收;
c) 設置;
d) 易腐工具的工具更換計劃;
e) 工具設計修改文件,包括產品的工程變更級別;
f
) 工具修改和文件修訂;
g) 工具標識,例如序列號或資產編號; 狀態,例如生產、維修或 處理; 所有權; 和位置。
組織應驗證客戶擁有的工具、製造設備和測試/ 檢查設備在可見位置永久標記,以便所有權和 可以確定每個項目的應用。 如果任何工作外包,組織應實施一個系統來監控這些活動。
8.5.1.7 生產調度
組織應確保安排生產以滿足顧客的要求 訂單/需求,例如準時 (JIT),並由允許的信息系統支持 在流程的關鍵階段訪問生產信息,並且是訂單驅動的。
組織應在生產調度期間包括相關的策劃信息,例如, 客戶訂單、供應商準時交貨性能、容量、共享裝載(多部分站)、 交貨時間、庫存水平、預防性維護和校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