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 保存 參見 ISO 9001:2015 要求
8.5.4.1 保存——補充
保存應包括識別、處理、污染控制、包裝、儲存、 傳輸或運輸和保護 保存應適用於來自外部和/或內部供應商的材料和組件 通過處理接收,包括裝運和直到交付給客戶/客戶接受
為了檢測劣化,組織應按計劃的適當時間間隔評估 庫存產品狀況、儲存容器的位置/類型和儲存環境 組織應使用庫存管理系統來優化庫存周轉時間 並確保庫存周轉,例如“先進先出”(FIFO)。
組織應確保過時產品的控制方式類似於 不合格品。
組織應遵守以下保存、包裝、運輸和標籤要求 由他們的客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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