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 16949:2016 汽車行業品質管理系統標準

8.7 不合格輸出的控制

8.7.1 參見 ISO 9001:2015 要求

8.7.1.1 客戶特許權授權

組織應在進一步加工前獲得顧客讓步或偏差許可 每當產品或製造過程與當前批准的不同時。
組織應在“按原樣使用”的進一步處理之前獲得顧客授權,並且 不合格產品的返工處置。如果在製造過程中重複使用子組件 過程中,子組件重用應在特許權中清楚地傳達給客戶 或偏差許可。
組織應保存一份關於授權的到期日期或數量的記錄。 讓步。組織還應確保遵守原始的或替代的 授權到期時的規範和要求。特許運輸的材料 應在每個運輸容器上正確標識(這同樣適用於購買的產品)。 組織應在提交給顧客之前批准供應商的任何請求。

8.7.1.2 不合格品的控制——顧客指定的過程 組織應遵守適用的顧客規定的不合格控制 產品)。

8.7.1.3 可疑產品的控制
組織應確保對具有未識別或可疑狀態的產品進行分類和 作為不合格品進行控制。組織應確保所有適當的 製造人員接受有關遏制可疑和不合格產品的培訓。

8.7.1.4 返工產品的控制
組織應利用風險分析(如 FMEA)方法來評估返工中的風險 決定返工產品之前的流程。如果顧客要求,組織應 在開始產品返工之前獲得客戶的批准。
組織應有一個形成文件的返工確認過程

8.7.1.5 返修產品的控制
組織應利用風險分析(如 FMEA)方法來評估維修中的風險 決定維修產品之前的流程。組織應獲得主管部門的批准 客戶在開始維修產品之前。

組織應有一個形成文件的維修確認過程,符合 控制計劃或其他相關的文件化信息。 拆卸或維修說明,包括重新檢查和可追溯性要求,應 由適當的人員訪問和使用。

組織應獲得形成文件的顧客對產品的讓步授權 被修復。

組織應保留有關修理產品處置的文件化信息 包括數量、處置、處置日期和適用的可追溯性信息。

8.7.1.6 客戶通知
如果產品不合格,組織應立即通知顧客 貨已發出。初始溝通後應附有事件的詳細文件。

8.7.1.7 不合格品處置
組織應有文件化的處置不合格產品的過程 受返工或維修。對於不符合要求的產品,組織應驗證: 要報廢的產品在處置前無法使用。 未經事先通知,組織不得將不合格產品轉用於服務或其他用途 客戶認可。 8

8.7.2 參見 ISO 9001:2015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