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 16949:2016 汽車行業品質管理系統標準

9 績效評估

9.1 監測、測量、分析和評價


9.1.1.1 製造過程的監控和測量

組織應對所有新製造(包括組裝或排序)過程以驗證過程能力並為過程控制提供額外的輸入,
包括那些具有特殊特性的。

NOTE對於某些製造過程,可能無法通過過程能力證明產品合規性。
對於這些過程,可以使用替代方法,例如符合規範的批次

組織應保持規定的製造過程能力或性能結果
由客戶的零件批准流程要求。
組織應驗證過程實施流程圖、PFMEA 和控制計劃,包括遵守以下內容:

a) 測量技術;
b) 抽樣計劃;
c) 驗收標準;
d) 可變數據的實際測量值和/或測試結果的記錄;
e) 未滿足驗收標準時的反應計劃和升級過程。
重要的過程事件,例如工具更換或機器維修,應記錄並保留為文件化的信息。

組織應啟動控制計劃中指明的反應計劃並評估影響
對那些在統計上沒有能力或不符合規範的特性不穩定。
這些反應計劃應包括產品控制和 100% 檢查,如合適的。
組織應制定並實施糾正措施計劃指明具體的行動、時間安排和分配的職責,以確保流程成為
穩定且具有統計能力。
計劃應與客戶一起審查並由客戶批准,當必需的。

組織應保持過程變更生效日期的記錄。

9.1.1.2 統計工具的識別

組織應確定統計工具的適當使用。
組織應驗證
將適當的統計工具作為高級產品質量計劃的一部分(或
等效)過程並包含在設計風險分析(如 DFMEA)中(如適用),
過程風險分析(如 PFMEA)和控制計劃。

9.1.1.3 統計概念的應用

統計概念,例如變異、控制(穩定性)、過程能力和結果過度調整,應被參與收集、分析和處理的員工理解和使用
統計數據的管理。

9.1.2 客戶滿意度
參見 ISO 9001:2015 要求

9.1.2.1 客戶滿意度——補充

顧客對組織的滿意度應通過持續評價來監控內部和外部績效指標,以確保符合產品和流程
規格和其他客戶要求。

績效指標應以客觀證據為基礎,包括但不限於
下列的:
a) 交付的零件質量性能;
b) 客戶中斷;
c) 現場退貨、召回和保修(如適用);
d) 交付進度績效(包括溢價運費事件);
e) 與質量或交付問題相關的客戶通知,包括特殊狀態。

組織應監視製造過程的性能,以證明
符合客戶對產品質量和流程效率的要求。
監測應包括對客戶績效數據的審查,包括在線客戶門戶和
客戶記分卡(如果提供)。

9.1.3 分析評價
參見 ISO 9001:2015 要求

9.1.3.1 優先級
應將質量和運營績效的趨勢與實現目標的進展進行比較
並導致採取行動來支持提高客戶滿意度的行動的優先級。

9.2 內部審計

9.2.1 和 9.2.2
參見 ISO 9001:2015 要求


9.2.2.1 內部審核計劃
組織應具有形成文件的內部審核過程。
該過程應包括制定和實施涵蓋整個質量的內部審計計劃
管理體系包括品質管理體系審核、製造過程審核和產品審核。

審核計劃應根據風險、內部和外部績效趨勢進行優先排序,
和過程的關鍵性。

當組織負責軟件開發時,組織應包括內部審計計劃中的軟件開發能力評估。

審核的頻率應進行審查,並在適當時根據發生的情況進行調整
過程變更、內部和外部不合格和/或客戶投訴。
這審核方案的有效性應作為管理評審的一部分進行評審。

9.2.2.2 品質管理體系審核
組織應每三年審核一次所有品質管理體系過程
期間,根據年度計劃,使用過程方法來驗證是否符合本

汽車品質管理體系標準。
與這些審核相結合,組織應抽樣顧客—有效實施的具體品質管理體係要求

9.2.2.3 製造過程審核
組織應每三年審核一次所有製造過程,以使用客戶特定的流程所需方法確定其有效性和效率
審計。
如果顧客未定義,組織應確定要使用的方法。
在每個單獨的審核計劃中,每個製造過程都應在其所在的所有班次進行審核
發生,包括輪班切換的適當採樣。

製造過程審核應包括對過程有效實施的審核
風險分析(如 PFMEA)、控制計劃和相關文件。

9.2.2.4 產品審核
組織應在適當的時候使用顧客特定要求的方法審核產品
生產和交付階段,以驗證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未定義的地方
由顧客,組織應定義要使用的方法。

9.3 管理評審
9.3.1 概述
參見 ISO 9001:2015 要求

9.3.1.1 品質管理體系績效

管理評審應至少每年進行一次。
管理評審的頻率 應根據因內部或
影響品質管理體系和績效相關問題的外部變化。

9.3.2 管理評審輸入
參見 ISO 9001:2015 要求


9.3.2.1 管理評審輸入
——補充管理評審的輸入應包括。


a) 劣質成本(內部和外部不符合項的成本);
b) 過程有效性的措施;
c) 過程效率的措施;
d) 產品一致性;
e) 對現有操作的變更和新的操作進行的製造可行性評估設施或新產品(見第 7.1.3.1 節);
f) 顧客滿意度(見 ISO 9001,第 9.1.2 節);
g) 根據維護目標對性能進行評審;
h) 保修性能(如適用);
i) 審查客戶記分卡(如適用);
j) 識別通過風險分析(如 FMEA)識別的潛在現場故障;
k) 實際的現場故障及其對安全或環境的影響。

9.3.3 管理評審輸出
參見 ISO 9001:2015 要求


9.3.3.1 管理評審輸出
- 補充
當客戶績效未達到目標時,最高管理者應記錄並實施行動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