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O/IEC 17025:2017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一般要求 |
前言 ISO(國際標準化組織)是一個全球性的國家聯盟 標準機構(ISO 成員機構)。制定國際標準的工作通常是 通過 ISO 技術委員會進行。每個成員團體對一個主題感興趣 已成立技術委員會有權派代表參加該委員會。 與 ISO 聯絡的國際組織、政府和非政府組織也參與 工作。在合格評定領域,ISO 和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在 ISO 符合性委員會的管理下制定 ISO/IEC 聯合文件 評估(ISO/CASCO)。 用於開發本文檔的程序以及用於進一步維護的程序是 ISO/IEC 指令第 1 部分中所述。 應注意不同類型的 ISO 文件。本文件是根據 ISO/IEC 指令第 2 部分的編輯規則(參見 www.iso.org/directives)。 提請注意本文檔的某些元素可能會成為 專利權。 ISO 不負責識別任何或所有此類專利權。的細節 在文檔開發過程中確定的任何專利權將在引言和/或 在收到的 ISO 專利聲明列表中(參見 www.iso.org/patents)。 本文檔中使用的任何商品名稱是為方便用戶而提供的信息,並不代表 構成背書。 有關標準的自願性質、ISO 特定術語的含義和 與合格評定相關的表述,以及關於 ISO 遵守 世界貿易組織 (WTO) 在技術性貿易壁壘 (TBT) 中的原則參見以下內容 網址:www.iso.org/iso/foreword.html。 本文件由 ISO 合格評定委員會 (CASCO) 編寫並分發 投票給 ISO 和 IEC 的國家機構,並得到兩個組織的批准。 第三版取消並取代了第二版 (ISO/IEC 17025:2005) 技術上修改。 與上一版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本版中應用的基於風險的思維方式使得規定性有所減少 需求及其被基於績效的需求所取代; ——對過程、程序的要求比上一版有更大的靈活性, 文件化信息和組織職責; — 增加了“實驗室”的定義(見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