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O/IEC 17025:2017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一般要求 |
A.1 概述 本附件提供了有關計量溯源性的附加信息,這是一個重要概念 確保測量結果在國內和國際上的可比性。 A.2 建立計量可追溯性 A.2.1 計量可追溯性是通過考慮並確保以下幾點來建立的: A.2.2 被校准設備的系統測量誤差(有時稱為“偏差”)為 考慮到在實驗室中傳播對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 有幾種機制可用於考慮系統測量誤差 傳播測量計量溯源性。 A.2.3 已報告來自主管實驗室的信息的測量標準 僅包括符合規範的聲明(省略測量結果和 相關的不確定性)有時用於傳播計量溯源性。這種方法,在 作為不確定性來源導入的規格限取決於: 這種方法的技術基礎是聲明的符合規範定義了一個範圍 在指定的置信水平下,預期真實值位於其中的測量值, 它考慮了與真實值的任何偏差以及測量不確定性。 示例 使用 OIML R 111 類砝碼校準天平。 A.3 證明計量可追溯性 A.3.1 實驗室有責任按照本標準建立計量溯源 文檔。符合本文件的實驗室的校準結果提供計量 可追溯性。來自參考材料生產商的認證參考材料的認證值 符合 ISO 17034 提供計量可追溯性。有多種方式可以證明 符合本文件:第三方認可(如認可機構)、外部 客戶評估或自我評估。國際公認的路徑包括但不限於 至,以下。 A.3.2 BIPM、OIML(國際法定計量組織)、ILAC 和 ISO 聯合聲明 在需要證明國際可追溯性時,計量可追溯性提供具體指導 計量溯源鏈的可接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