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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人因/可用性工程文件風險管理、人因/可用性工程測試、設計過程等文件紀錄可提供證據以說明在設計新醫療器材時已考慮了預期使用者的需要,並已確認預期使用者在使用環境下使用醫療器材的安全性與有效性。 必要時,提供這些過程的文件作為醫療器材上市前審查所提交資料的一部分,將有助於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醫療器材的人因/可用性工程相關資訊。 上市前審查應檢附之醫療器材人因/可用性工程評估資料說明,資料不需要包含所有原始數據,但應敘明所進行的評估與足夠的細節,使審查員能夠理解製造廠(製造業者)所用的方法與結果。所有與人因/可用性工程相關的文件,無論是否被要求提交給我國最高衛生主管機關,皆應留廠備查。 (七) 應用人因/可用性工程之優勢透過應用人因/可用性工程優化醫療器材設計的優點不只是改進安全性,許多醫療器材製造廠(製造業者)發現,在產品開發過程中,人因/可用性工程的應用減少了在上市後對設計修改和更新的昂貴需求,並提供了競爭優勢。隨著安全性的提高,可降低產品回收或衍生責任費用的可能 性。當在設計開發過程中使用人因/可用性工程方法,特別是考慮到使用者的角度時,可增強醫療器材的整體易用性與吸引力。
四、 醫療器材人因/可用性工程評估資料醫療器材廠商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時,應依《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規定檢附相關資料,應檢附之醫療器材人因/可用性工程評估資料如表2。 表2 醫療器材人因/可用性工程評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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