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9001:2015 紀錄管制(文件資訊)的相關說明
5 領導作用
5.1 領導及承諾
5.1.1一般
最高管理階層應針對品質管理系統.以下列作為展現其領導力及承諾.
a)對品質管理系統的有效性當責;
b)確保制定品質管理系統的品質政策及品質目標得以建立,並配合組織之前後環節及策略方向;
c)確保品質管理系統要求以整合到組織的業務過程中;
d)促進使用過程導向及基於風險之思維;
e)確保品質管理系統所需的資源以備妥;
f)溝通有效的品質管理及符合品質管理系統要求事項的重要性;
g)確保品質管理系統可達成預期結果;
h)連結、指導及支援員工對品質管理系統之有效性作出貢獻;
i)提升持續改進;
j)支援其他直接相關管理階層的職務.以展現其責任領域之領導力。
注:本標準中所提及的“業務”一詞可廣義理解為組織存在目的之核心活動,無論是公營、私營、營利或非營利。
5.1.2顧客為重
最高管理階層應針對顧客為重.確保下列作為以展現其領導力及承諾:
a)顧客、適用的法令及法規要求事項已經決定、理解並依志的達成;
b)可能影響產品與服務符合性、提高顧客滿意度的能力之風險和機會.經決定並予以處理;
c)以提升顧客滿意度為聚焦點,並予以維持。
5.2 政策
5.2.1 制定品質政策
最高管理階層應建立、實施及維持符合下列特性之品質政策.
a)適應於組織目的與前後環節,並支持其策略方向;
b)提供一個設定品質目標之架構;
c)包括一個滿足適用要求事項之承諾;
d)包括一個持續改進品質管理系統之承諾。
5.2.2 溝通品質政策
品質政策之溝通應有下列特性:
a)備妥並維持文件化資訊;
b)在組織內得到溝通、獲得瞭解及實施;
c)直接相關利害相關者可以適當地取得。
5.3 組織的角色、責任及職權
最高管理階層應確保直接相關角色及職權,已經在組織內有所指派、溝通並獲得瞭解。
最高管理階層應對下列事項指派責任及職權.
a)確保品質管理系統符合本標準的要求事項;
b)確保所有過程可交付其預期之產出;
c)提報品質管理系統的績效及其改進機會(見10.1),特別向最高管理階層提出報告;
d)確保提升組織各處顧客為重的理念;
e)確保在規劃及實施品質管理系統之變更時,仍得以維持其品質管理系統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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