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規劃

6.1 處理風險和機會之措施

6.1.1在規劃品質管理系統時,組織應考量到4.1所提及之要求事項,並決定需加以處理之風險及機會,以達成下列目的:
a)對品質管理系統可達成其預期結果給予保證;
b)加強期望達成之效應;
c)防止或減低不期望得到之效應;
d)達成持續改進。

6.1.2 組織應規劃下列事項:
a)處理此等風險和機會之措施;
b)達成下列事項的方法:
    1)將措施予以整合並實施於其品質管理系統過程中(見4.4);
    2)評估此等措施之有效性。
處理風險和機會所採取的措施,應與其對於產品與服務符合性的潛在衝擊成正比。
注1處理風險之選項可包括:避免風險,接受風險以尋求機會,消除此風險根源,變更其可能性或後果、分擔風險,或以充分資訊的決定保留風 險。
注2:機會可導向:採行新操作實務,推出新產品,開拓新市場,開發新客戶,建立夥伴關係,使用新技術及其他所期望且可行的契機,以處理組織或其顧客需求。

6.2 規劃品質目標及其達成
6.2.1 組織應確立品質管理系統各相關職能、階層及過程所需之品質目標。
品質目標應有下列特性:
a)與品質政策一致;
b)可以量測;
c)將適用的要求事項納入考量;
d)與產品與服務之符合性及提高顧客滿意度直接相關;
e)受到監督;
f)可以溝通;
g)適時予以更新。
組織應維持品質目標的文件化資訊

6.2.2 策劃達程品質目標的方式時,組織應決定下列事項:
a)所需執行的工作;
b)所需要的資源為何;
c)由何人負責;
d)何時完成;
e)如何評估結果。

6.3 變更之規劃
如組織決定需要對品質管理系統進行變更時,其變更應以有計劃的方式實施之(見4.4)。
組織應考量下列事項:
a)此項變更目的及其可能後果;
b)品質管理系統的完整性;
c)資源之取得;
d)責任及職權之配置或重新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