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項永續發展目標
- SDG 1 終結貧窮: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
- SDG 2 消除飢餓:確保糧食安全,消除飢餓,促進永續農業
- SDG 3 健康與福祉: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生活與福祉
- SDG 4 優質教育: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及提倡終身學習
- SDG 5 性別平權: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
- SDG 6 淨水及衛生:確保所有人都能享有水、衛生及其永續管理
- SDG 7 可負擔的潔淨能源: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負擔得起、可靠、永續及現代的能源
- SDG 8 就業及經濟成長: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讓每個人都有一份好工作
- SDG 9 永續工業、創新及基礎建設:建立具有韌性的基礎建設,促進包容且永續的工業,並加速創新
- SDG 10 消弭不平等:減少國內及國家間的不平等
- SDG 11 永續城鄉: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
- SDG 12 責任消費及生產:促進綠色經濟,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
- SDG 13 氣候行動:完備減緩調適行動,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
- SDG 14 永續海洋與保護: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生態系,以確保生物多樣性並防止海洋環境劣化
- SDG 15 保育陸域生態:保育及永續利用陸域生態系,確保生物多樣性並防止土地劣化
- SDG 16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促進和平多元的社會,確保司法平等,建立具公信力且廣納民意的體系
- SDG 17 永續發展夥伴關係: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協力促進永續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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